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现将我校选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2.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3.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博士后项目指南》(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5)规定的申请条件,此外:
1.申请人应是我校在岗教师。
2.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我校重点工作。
3.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4.对于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骨干,若暂时未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外语水平合格条件,如学科发展切实需要,也可申报,但录取后需取得外语合格证明。
5.如申请人为博士后,还应满足如下申报要求:
(1)博士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同意续聘意见,且聘期须涵盖回国日期,并在出国留学前一次性足额缴付相应聘期配套经费,用于回国后发放博士后待遇。
(2)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原则上,回国时间应距聘期结束或最长在站时间(6年)前至少半年。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博士后不可申请。
三、审核与评审办法
人事处按照指南要求进行资格、材料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道德品行、学术诚信、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拟留学专业的应用前景。
4.留学目的国、拟留学单位及国外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及推荐意见等。
四、个人申请材料
须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10日-4月30日,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
五、保密要求
1.不受理涉密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的脱密处理,申请人须严格依照保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
3.根据保密审核流程,所有申请人网上填写、提交的材料(内容参考附件5《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及网上申请材料及说明),未经保密审查通过前,不得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传或通过其他途径外送。
4.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传申请表及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必须与保密审查认定可以公开外送的版本内容一致。
5.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照保密有关规定追究申请人责任。
六、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统一组织报名,将《推荐名单》《推荐意见表》《博士后申报出国留学项目单位意见表》《保密审查证明》报人事处。具体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3月25日前 | 申请人员准备申请材料,尤其是各项目所特别要求的材料、邀请函等。申请人完成保密审查,向各学院报名。 |
3月25日前 | 各学院(部)统一报送附件1、2、3、4,其中,附件1《推荐名单》、附件2《推荐意见表》需要发送电子文档至wuxiao@hit.edu.cn |
4月10-30日 | 申请人网上报名 |
5月20日 | 本部人事处网上审核、公示申请材料。 |
七、派出和管理
1.申请人获批后,项目执行期间须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要求。派出前,申请人应及时提交审批表、签署协议书,并按要求办理请假和出国手续。
2.学校积极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累计1年及以上出国(境)学习研究经历”将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条件。我校全职博士后如成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CSC)项目,并在出国留学期间符合相关条件,可按规定申请学校“启航学者”或其他教学科研岗位。
3.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统筹推进人员派出工作,积极对接国内外合作高校及科研机构,拓展合作渠道;2025年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检索目录见附件6,相关信息可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查询;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教师提前准备,建议有意向者提前准备语言考试、邀请函等材料。
请各申请人、各学院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安排选派工作,逾期不受理。在申请过程当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本部人事处。
本部人事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宇 86418791、邱莉红 86413179
附件:
附件5: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