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现转发威海市《2023年度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受理审核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相关文件及公告要求,校区2018年(含)以后入职,从事科研、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岗位编制内人员可申报生活津贴。
一、申报范围
1、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1年的编制内从事科研、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2、二次申请: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的编制内从事科研、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3、三次申请: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3年的编制内从事科研、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社保缴费截止2023年12月15日。其中硕士要求为2018年及以后毕业,学士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生活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电子版,每个学院统一出具一份,详见附件1)
2、承诺书(纸质版,每个学院一份)
3、国外高校毕业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电子版JPG相片格式,仅限最高学历、学位在海外取得者)
4、2023年度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人基本信息统计表(电子版)
根据申报系统上传要求,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均要求为JPG相片格式,小于500K。以本人姓名做为文件夹名,内部文档命名方式如下:01海外学历证书、02海外学位证书、03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四、时间安排
1、申请者本人于11月30日-12月1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为准)到各学院行政秘书办公室在承诺书上签名并按手印,不在威教师单独提供(联系学院行政秘书);
2、12月4日上午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人力资源处;
3、校区将于12月5-6日进行公示;
4、校区将于12月7-8日在津贴申报系统提交所有申请人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令宏
联系电话:5687008
2.2023年度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人基本信息统计表.xls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