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第二批)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编辑:人力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5日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鼓励中外合作单位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通过国内各选派单位依托其与国外大学已签订的合作协议先行立项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选派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录取的方式选拔优秀人员出国留学。

2023年,我校共有6项国际交流项目通过评审,可选拔优秀人员公派出国留学。请相关学院(部)按要求做好本年度创新项目(第二批)人员选拔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国外合作高校/机构、选派专业领域、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咨询方式等详见附件1。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限内的奖学金;部分项目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同时可获得学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13)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岗在编教师, 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访问学者: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正式申请时应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3.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1.预报名:即日起-7月10日11:00

2正式报名822日-2511:00

3评审:827

4.公示:8月28日-9月1日

5.CSC系统提交材料9月2日-7日(经学院(部)推荐后的申请人方可进行网申)

6.录取:2023年10月末

7.派出:2023年11月起,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具体事项

1.预报名:即日起-7月10日11:00

申报人填写预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ydipeng@hit.edu.cn

注意事项:

(1)预报名时不需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只填写申报意向即可;

(2)不限于附件1中选派专业领域所示专业,相关专业领域均可进行预报名申请;

(3)预报名时不对各学院(部)限定人数

(4)准备正式报名所需申请材料访问学者、博士后参照附件5。

  1. 正式报名

    8月19日-21访问学者、博士后申请人按附件5的要求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和《学院(部)推荐意见表》(附件8)、《博士后申报出国留学项目单位意见表》(附件9)、《保密审查审批表》(附件10)纸质版提交至学院行政秘书。

   8月22日11:00前,行政秘书汇总所有申请人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uxiao@hit.edu.cn(每人一个文件夹),校内申请表格(附件8/9/10)纸质版及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推荐名单(附件11)交至主楼223。

   8月22日-8月25日11:00,申请人将《学院(部)推荐意见表》(附件8)电子版发至:gjydipeng@hit.edu.cn。邮件名称为威海校区-XX学院-姓名

注意事项:

(1)学院(部)须确认被推荐人员已取得报名必备材料,如外方邀请函/录取通知书、外语水平证明、在校成绩单等,否则不予推荐;

(2)如未按时提交完整申请材料或材料不合格将失去选拔资格

  1. 评审:827

本部国际合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信息进行评审并确定创新项目(第二批)推荐人员。

4.公示:8月28日-9月1日

5.CSC系统提交材料9月2日-7日

访问学者、博士后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登录CSC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按附件5的相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经学院(部)推荐并通过评审的申请人于9月2-7日期间完成CSC网上申请。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基本信息.pdf

附件2: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预报名表.xlsx

附件5:2023年访学类别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访问学者、博士后).pdf

附件8:学院(部)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9:博士后申报出国留学项目单位意见表.doc

附件10:保密审查审批表.xls

附件11: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创新型人才培养合作项目推荐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