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实施办法》(校人发〔2021〕32号)文件精神,校区将面向校内外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青年拔尖人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已经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所从事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并获得同行专家学者的认可,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2.年龄要求:申报“青年拔尖人才”教授岗位人选,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青年拔尖人才”副教授岗位人选,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校内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4.校内申报人申报副教授职称前通过准入考核,申报教授职称前通过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教师准入考核和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请联系校区教务部门协助办理。
5.“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按准聘岗位聘任和管理。申报人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满足以上申报条件,不得破格申报。从2021年起,通过青年拔尖人才计划、准聘岗申报职务晋升,与常规职务晋升,三者不可兼报,亦算申报一次,但可同时申报特聘岗位。
二、相关待遇
1.校区为校外入选者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标准如下:教授岗位15-50万元(工科类不超过50万元,理科类不超过30万元,人文社科和经管类不超过15万元);副教授岗位10-15万元(理工类不超过15万元,人文社科和经管类不超过10万元)。
2.校区为校外入选者提供安家费,其中教授岗位安家费30万元,副教授岗位安家费15万元。
3.经校区评审通过后,若本人有申报意愿,校区可推荐申报校本部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入选后按校本部相关待遇兑现。
三、相关要求
1.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各单位负责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三年内的申报资格。
2.除申报书中“任现职之前所取得的代表性业绩”一栏以外,均应填写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
3.申报书中基层党支部和基层党委推荐意见,由党支部书记和党委负责人对申报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两方面给出鉴定意见。请勿仅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内容;“所在单位意见”负责人须写明具体推荐意见,以上各负责人签字处须本人签字、不允许加盖名章。
4.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五唯”倾向。各单位要在评审、推荐过程中,本着对校区发展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5.所有申报及答辩材料不得涉及涉密信息,请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四、申报流程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校区评审的方式聘任,程序如下:
1、教师本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相关附件;
2、各单位对申报人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情况、业绩材料内容进行审查,并形成推荐意见,各单位须公示推荐人选及其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
3、校区组织评审;
4、校区党委会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把关;
5、校区党政联席会审议聘任(拟申报学校人员报学校审议)。
五、报送要求
各单位须于11月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人才办(主楼224C),其中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命名方式为:“单位-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人情况汇总表”、“姓名-申报岗位-申报书”、“姓名-申报岗位-代表性业绩”、“姓名-教师准聘岗岗位约定书”。
1.《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1份和EXCEL电子版);
2.《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1份);
3.代表性成果概述(附件3)和3个代表性成果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顺序保持一致,按重要性先后排序,如为论著,请提供论文全文、著作封面及目录,不超过3M;
4.《教师准聘岗岗位约定书》(附件4,纸质版1份和WORD版);
5.教授会纪要(纸质版,须明确“同意推荐”,且体现申报人得票数及排序情况);
6.党政联席会纪要(纪要须明确“同意推荐”,且体现申报人排序情况);
7.公示报告(纸质版1份)。
六、其他说明
1.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涉密信息。
2.同级岗位多人申报学院需排序。
3.青年拔尖申报人可兼报特聘岗位,需要在“教学科研岗位职务评审申报系统”填报,网址:http://172.26.64.9/login,账号: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系统10月28日正式开启。详见《关于启动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特聘岗聘任的通知》。
4.佐证材料由学院保管备查,评审完毕退还申报人。
联 系 人:宋森森
联系电话:0631-5687501
校区人力资源处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4:教师准聘岗岗位约定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