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校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校区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及师德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满三年的在岗正式编制专任教师。每个学院可推荐一人。
(二)师德先进工作单位:每个学院均可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师德师风先进个人
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模范承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使命,在教书育人方面的事迹感人,贡献突出,得到广大教职工的公认。
1.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有道德情操。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以德施德、以德立德,人格品质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坚守精神家园;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
3.有扎实学识。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
4.有仁爱之心。爱岗位、爱学生;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之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5、2018、2019、2020年度考核均合格。
(二)师德建设先进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师德师风系列教育培训活动,在人才引进、职务晋升、业绩考核、人才计划申报和导师遴选等各项工作中坚持师德师风第一评价标准,2021年本单位未发生师德失范行为。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年12月10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邮箱dwjsgzb@hitwh.edu.cn,纸质版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室(主楼224C室),包括:
1.《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2.反映推荐人员工作、生活的照片4-6张(电子版);
3.《2021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版,所有单位均需提交)。
四、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精心推荐,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与师德师风先进评选活动结合起来,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要认真做好推荐评选活动的后期宣传工作,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事迹。
联系人:宋森森
电 话:5687501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12月2日
附件:1、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