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2021年秋季学期博士学位资助费发放工作已经启动。
凡经学校批准攻读博士学位且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职工攻读学位暂行办法》(校人发[2012]91号)规定,同时学位档案已经在学校人力资源处归档备案者均可申请。
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并按时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学位资助费申请表》(纸质版一份),各单位行政秘书负责本单位申报工作并统一于11月8日下班前报送材料至师资办公室(H223)。
附件:博士学位资助费申请表
联系人:孟令宏
电 话:5687008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