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现转发威海市《关于申报2020年度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相关文件及公告要求,我校2018年(含)以后入职且社保缴费满1年(截止2020年11月30日)从事科研、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岗位编制内人员可申报生活津贴,不享受住房补助。
一、申报范围
1、首次申报:2019年(含)以后入职且截止2020年11月30日工作满一年的编制内从事科研、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2、第二次申报:2018年(含)以后入职且截止2020年11月30工作满两年的编制内从事科研、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其中本科、硕士要求为2018年及以后毕业。
二、生活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
三、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包括岗位约定书,电子版)
2、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证书(电子版,第二次申报无需提供)
3、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电子版,第二次申报无需提供)
4、2020年7月-10月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电子版)
5、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有关证明(电子版,按照证明模板自行打印后到调配办公室H223室审核盖章)
6、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申请表(纸制版,详见公告附件2,日期具体到日)
根据申报系统上传要求,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均要求为JPG相片格式,小于500K。以本人姓名做为文件夹名,内部文档命名方式如下:01聘用合同、02聘任合同、……、09聘用合同、10岗位约定书、11岗位约定书、12学历证书、13学位证书、14学历验证报告、15工资明细单、16专业技术岗位证明
四、申报时间
11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生活津贴申请表提交到人力资源处师资办公室(H223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令宏
联系电话:5687008
邮箱:hr@hitwh.edu.cn
《关于申报2020年度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的公告》
人力资源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