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本部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青年拔尖人才”选聘工作的通知
编辑:人力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8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哈工大人〔2016251号)《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实施办法》(校人发〔2012505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青年拔尖人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各单位要在评审、推荐过程中,本着对学校发展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 根据《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认证及退出管理条例》(哈工大本〔2017207号),入选者须在聘任后首聘期内达到学校教学准入和认证的相关要求。

3. 入选者须在首个聘期内完成担任至少一年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工作并考核合格。

二、申报条件

1. 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拥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所从事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并获得同行专家学者的认可,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2. 申报青年拔尖人才,教授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11日及以后出生);副教授岗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11日及以后出生)。

三、相关待遇

1. 学校为入选者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标准如下:教授岗位30-100万元(工科类不超过100万元,理科类不超过60元万,人文社科和经管类不超过30万元);副教授岗位不超过20万元。

2. 学校为入选者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安家费及住房货币化补贴等待遇,其中,教授岗位安家费40万元,副教授岗位安家费20万元。

3. 申报人若入选国家人才引进计划,学校聘其为教授、博士生导师,提供55万左右年薪,提供140平米校内人才房,200-600万的科研经费支持(含国家配套),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4. 学校为入选者提供周转房。

5. 优秀申报人入职后,可优先推荐为“泰山学者”。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 申报人向相关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能够反映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和综合素质。

2. 原则上申报人应于420日(周一)前向相关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各单位请于429(周三)下班前,将经教授会、党政联席会通过的申报人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提交至人力资源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主楼224C室)。材料一经提交,不得变更。

3. 评审结束后,学校将公示评审结果。

4. 原则上,入选者须在聘用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之内到岗并全职来校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 申报材料说明见附件2

2. “青年拔尖人才”申请书见附件3

六、其他要求

1. 各基层党组织须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把关,并提出推荐意见。

2. 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请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联系人:宋森森

联系电话:0631-5687501

E-mail: rencaiban@hitwh.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人力资源处      

 202048     

 

附件

附件1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汇总表

附件2申报材料说明

附件3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请书

附件4申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