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哈工大人〔2023〕144号),现就开展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的范围
全体在编教职工(现职副处级以上领导人员由党委组织部另行组织)。
二、年度考核的工作流程及要求
1.个人填报《年度考核登记表》
2.二级单位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1)二级单位应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哈工大人〔2023〕144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确定考核档次建议。
(2)拟确定为优秀档次的须在本单位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优秀档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
(3)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档次的、不确定档次的及在册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二级单位提交《情况说明》。
3.校区党政联席会审定年度考核结果
4.二级单位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员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5.《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员档案
三、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晋升职务、增加薪级工资、个人整体绩效分配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
2.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哈工大人〔2023〕144号)等规定执行。
四、年度考核的时间安排
1.2024年3月17日前,教职工个人完成《年度考核登记表》。
2.2024年3月22日前,二级单位将《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情况说明》等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附电子版)送至主楼223。
3.2024年3月,校区党政联席会审定考核结果,二级单位按照学校审定的考核结果组织被考核人员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4.各单位将《年度考核登记表》交到人力资源处存档。
五、其他要求
1.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认真组织考核工作,以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以可量化的工作完成情况为重点,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
2.校区将对二级单位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和监督,二级单位考核结果存在有失公允,或存在考核组织不力、考核材料审查不严格等情况的,对二级单位整体绩效进行调减。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龙斐斐
联系电话:5687398
人力资源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