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答辩安排的通知
编辑:人力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2日

各位参评人:

   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答辩时间定为12月14日-16日,分组情况及答辩安排如下表,请相关人员妥善安排自己的工作日程。

组别

评审内容

答辩开始时间

全体评委会

 

12月14

下午13:00

人才组

长聘、准聘、青年拔尖

12月14日

下午13:30

第一组

正高组

教授/教授级高工

特聘教授

12月15日

下午13:00

第二组

教学科研副高组

并重型/科研型副教授

特聘副教授/副研究员

12月15

下午17:30

第三组

思政课教师组

特聘教授

副教授

特聘副教授

12月16日

上午10:30

第四组

教学为主副高组

教学为主型副教授

特聘副教授

12月16日

上午8:00

第五组

教学科研辅助组

高级工程师

馆员

12月16日

上午9:30

第六组

政工组

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副教授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讲师

12月16日

上午11:15

答辩要求为长聘、准聘、青年拔尖申报者个人陈述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申报正高级职务者(包括特聘正高)个人陈述4分钟+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申报副高级职务者(包括特聘副高)个人陈述3分钟+回答评委提问2分钟,申报中级职务者无需答辩。

答辩地点为2号会议室,请各位答辩人按照答辩时间,提前10分钟到1号会议室候场,候场时请保持安静。答辩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14日上午8:30-12:00答辩人可到主楼2号会议室调试PPT。

 

 

附件: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答辩安排1214.xls

联系人:孟令宏、吴潇

话:5687008 5687060

人力资源处 

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