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人员:
根据校区工作的总体安排,拟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五唯”倾向。各单位要在推荐过程中,本着对学科发展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45岁以下(含45岁)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3、申报青年拔尖人才计划和准聘岗位的校内申报人申报副教授职称前应通过准入考核,申报教授职称前应通过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
4、对在疫情防控和疫病救治中表现突出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评审、聘任高一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评聘类别及文件依据
1、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实施办法》(哈工大威人发〔2023〕16号)。
2、准聘岗位:《教师岗位准聘制度实施办法》(哈工大威人发〔2021〕36号)包括职务晋升和同级入轨。
3、常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工程实验岗位(教学科研辅助类)的全部级别,政工岗位的副教授、讲师,工程实验岗位(非教学科研辅助类)的工程师、图书资料岗位的馆员等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1)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科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办法》(哈工大威人发〔2023〕73号)
(2)工程实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工程实验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办法》(哈工大威人发〔2021〕46号)
(3)辅导员:哈尔滨工业大学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2015年8月)及参考目录
(4)非教学科研辅助类工程实验、图书资料、新闻出版:任职年限要求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工程实验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办法》(哈工大威人发〔2021〕46号)相应级别职务标准执行,其他标准按校本部相应标准执行。
4、教学科研特聘岗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科研岗位特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哈工大威人发〔2022〕85号)
三、申报要求(部分内容改革)
1、申报材料凡经基层单位提交到校区不得更改,视同参加评审一次。
2、常规职务晋升同一级职务连续申报三次且未获通过者,停报一次。拔尖和准聘岗职务晋升不可兼报,申报拔尖或准聘岗职务晋升者可兼报常规职务晋升。拔尖、准聘岗位晋升同一级职务累计申报不超过三次。
3、课堂教学截止时间为本学期末或2023年夏季学期末,其他业绩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校区聘任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4、畅通专任教师、专职科研跨系列申报通道
(1)专任教师岗位开通科研为主型:主要面向课堂教学工作量较小、科研工作量较大的学科、专业设置。
(2)专职科研岗位保留晋升再转岗通道:科研岗助理研究员-科研岗副研究员-专任教师副教授
(3)跨系列跨类型晋升: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在满足申报目标岗位要求的前提下,可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专任教师岗位,以及拔尖、准聘等人才岗
5、申报人员近3年须满足申报岗位类别的申报要求,即需要满足申报岗位年均课堂教学学时、教师基本工作量等相关要求,其中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从2023年起执行。评审通过后直接聘任至相应岗位。
四、其他要求及安排
1、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请按相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2、各申报人员必须坚守基本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按照申报系统的填写说明,如实、规范地填报个人材料,诚信为本,文责自负。同时,非教学科研岗位申报人向学院(部、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涉密材料、学位证、毕业证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原件由学院负责保管,待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返回申报人)。若出现不讲诚信、学术造假等问题,将取消资格,并报校区学术道德委员会、党委教师工作部,按相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3、各学院教授会按照校区总体思路及经校区学术委员会2021年审定的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细则进行审核推荐。
4、各学院教授会负责审核把关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认真审查申报人资格,符合申报条件者方可进行单位公示。各学院教授会务必认真审核材料,以免影响学院推荐。拔尖准聘岗职务晋升、常规评职、特聘岗位聘任按申报职务分别排序,其中常规评职排序要求:正高级,不区分岗位类别一并排序;副高级,教学为主型专任教师单独排序,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专任教师和基本型专职科研岗一并排序,工程实验单独排序;中级:专任教师不分类别排序,小系列按岗排序),排序一并公示(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合格申报人名单及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申报系统公示,公示期间,全校教职工均可登录系统查看),各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在系统一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可撤回),对公示期间有疑义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无异议后,在申报系统录入单位排序,提交到校区,完成报名。无教授会的单位需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项工作组,履行教授会相应职责。教授会成员或专项工作组成员需要具体相应资格。
5、政工系列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报名,职能部处和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由本单位负责报名,具体要求与学院一致。双肩挑人员在学科所属学院报名。
6、校区将在学院公示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组评议申报材料。
7、校区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名单及材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材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疑义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方具备答辩资格。
8、所有岗位晋升申报均使用“教学科研岗位职务评审申报系统”网上填报及上传佐证材料(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填报审核说明详见附件6),网址:http://10.245.146.111,账号: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9、公示的申报人员材料仅限本校教职工查阅,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渠道外传,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10、《受聘后代表性业绩》填写5项,聘期内至少完成3项代表性业绩,代表性业绩应为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计划、高水平项目、成果奖励、科研经费等方向的杰出、突出业绩。写入新聘期岗位约定书中,由学院进行考核并报校区报备。
11、凡与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相关的评委和申报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请按照本通知的时间安排妥善安排自己的工作日程,以便能够参加各项工作,同时自觉遵守评审纪律。
12、各单位行政秘书按照《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时间安排》,将本单位推荐材料统一提交到人力资源处师资办公室(H223)。纸制材料包括:
①长聘岗:教师长聘岗位申报表、教师长聘岗位申报信息汇总表、代表性成果概述、长聘岗教师满足申报条件情况汇总表
②准聘岗:教师准聘岗位申报表、教师准聘岗位申报信息汇总表、代表性成果概述
③青年拔尖: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书、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人情况汇总表、代表性成果概述
④常规晋升: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材料(原件2份)
⑤特聘岗位:特聘岗位申报表
⑥学院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报名表(长聘、拔尖准聘、常规特聘分别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申报人代表性业绩汇总表(常规特聘按岗位类别)、教授会纪要(包括申报材料审核、推荐、投票、排序,时间、地点、成员参会情况等相关内容)、党政联席会纪要(包括申报人先行把关情况、推荐意见,时间、地点、成员参会情况等相关内容)、公示报告(包括公示事项、公示内容、公示期、公示地点、是否有疑义、复审结果、院长签字)、答辩PPT
13、评审收费按照《关于继续执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发改价格〔2022〕457号)规定,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每人300元,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每人200元,校区公示期内,申报人员自行缴费并下载保存交费收据,缴费路径:哈工大威海校微-财务服务-缴费大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14、答辩要求为申报长聘、准聘、青年拔尖者个人陈述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申报常规正高级职务者个人陈述4分钟+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申报常规副高级职务者个人陈述3分钟+回答评委提问2分钟,申报中级职务者无需答辩。
15、请申报人提前准备好PPT(显示比例16:9),PPT内容主要包括任现职以来代表性业绩和受聘后拟完成的代表性业绩,仅申报特聘岗人员亦需要准备PPT,并以“申报岗位-姓名-单位简称”命名发本单位行政秘书,各单位行政秘书统一将PPT于12月11日上午10:00前(长准聘拔尖)、12月13日上午10:00前(常规、特聘)发指定邮箱,PPT调试时间详见答辩通知。
五、相关联系方式
1、相关单位咨询电话
党委组织部:7117
学生工作处:3839、8103(学工)、7015(团委)
教 务 处:2993(教学)、7377(督导)、2036(教研)
研究生处:7145(教学)、7900(督导)、7411(教研)、8625(导师5670625)
科技发展处:7915(军品、基金)、7300(纵向、重大工程、人文社科)、7217(奖励、专利、高水平论文、横向民品)
人力资源处:7060、7008
图 书 馆:7504、7498(论文)
技术咨询:13206301011
2、提交PPT及接访邮箱:hr@hitwh.edu.cn(人力资源处唯一接访邮箱)
六、佐证材料上传要求及提交材料目录
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地点 |
11月6日 星期一14:00 | 召开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启动暨人事制度改革政策(长聘政策、《教学科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办法》)宣讲会 启动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政策介绍、系统使用 参加人:院(部)负责人、教授会秘书、行政秘书、拟申报人员、所有预聘制人员 | 功学楼(G)202报告厅 |
11月6-27日 星期一-星期一 | 各单位组织动员完成预报名 1.11月12日前完成个人申报材料系统提交 2.11月13-15日学院教授会审核、初评 3.11月16-22日学院公示(可提前) 4.11月23-27日学院公示期异议处理、修改材料、复审材料 | 各学院 |
11月27日 星期一 | 各单位提交材料 1.电子版材料:申报系统提交 2.纸制版材料 | H223 |
11月28日-12月8日 星期二-星期五 | 公示各单位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 专家组评议、处理公示期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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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 星期一 | 长准聘、青年拔尖答辩 提交PPT(各单位上午10:00前统一提交) 调试PPT(预计12:00-13:00,二号会议室) | 2号会议室 |
12月12日 星期二 | 公布常规晋升、特聘岗答辩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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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 星期三 | 常规晋升、特聘岗提交和调试PPT 提交PPT(各单位上午10:00前统一提交) 调试PPT(预计12:00-15:00,二号会议室) | 2号会议室 |
12月14-15日 星期四-星期五 | 全体评委会议 各系列常规评审、特聘岗位聘任评审 公示评审结果 | 2号会议室 |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