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和退出机制,落实合同管理,根据校区工作安排,现开展2017、2020年春季学期新聘非长准聘岗教学科研人员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依据
《教学科研岗位中级职务人员选聘工作暂行规定》(校人发〔2013〕93号)、《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常规师资聘任暂行规定》(校人发〔2018〕79号)、《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常规师资聘任暂行规定》(校人发〔2021〕31号)、聘用合同书及相关的预聘协议、岗位约定书、岗位聘任任务书。
二、考核组织
1、学院:负责材料的真实性审查、院(部)教授会初步考核、报送结果;
2、校区: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最终考核答辩评议。
三、考核范围
1、2020年2月1日后选聘且截止2023年8月1日首聘期期满的教学科研岗位教师8人;
2、2017年2月1日后选聘且截止2023年8月1日第二聘期期满的教学科研岗位教师6人;
3、对于在聘期内获得晋升、提升的教师,经校区认定,可免于考核答辩。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五、考核结果使用
(1)合格:
中级职务者:继续聘用,执行下一个校区考核的聘期;
高级职务者:继续聘用,并入常规教学科研岗位序列;
(2)基本合格:
中级职务者:继续聘用,执行下一个校区考核的聘期;
高级职务者:继续聘用,执行下一个校区考核的聘期;或降级聘用,并入常规教学科研岗位序列。
(3)不合格:
一般不续签聘用合同;或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且有岗位,校区研究批准转岗、降级聘用,转岗须按照校区岗位转聘管理办法执行。
(4)若连续两次基本合格将按不合格处理。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被考核人员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科研人员聘期考核表》。所在单位进行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查,院(部)教授会按照校区规定进行考评,给出聘期考核初步结论后,报校区人力资源委员会审议考核结果。
校区计划于6月中上旬组织被考核人员进行聘期考核答辩,答辩要求为个人陈述3分钟(可做PPT配合),然后回答专家提问。
七、考核时间安排
各院(部)于2023年6月5日将《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科研人员聘期考核表》(纸质版1份)、聘期内3项代表性业绩(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概述和成果顺序保持一致,按重要性先后排序,如为论著,请提供论文全文、著作封面及目录,PDF不超过3M,免于考核答辩的教师不用提供)、《教学科研人员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教授会纪要(纸质版),报送人力资源处师资办公室(H2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r@hitwh.edu.cn。
八、其他说明
(一)考核业绩计算时间以聘用合同书约定时间为准。
(二)聘期内岗位及职务发生变化的,按在岗时间分段考核。
(三)经校区同意外出脱产学习、进修人员,需要参加考核,按实际在校区工作时间计算工作量。
(四)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联系人:吴潇、孟令宏
电 话:5687060、5687008
人力资源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