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现转发威海市《2022年度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受理审核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相关文件及公告要求,校区2018年(含)以后入职,从事科研、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岗位编制内人员可申报生活津贴。
一、申报范围
1、首次申请: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的编制内从事科研、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2、二次申请: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的编制内从事科研、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3、三次申请: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3年的编制内从事科研、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其中硕士要求为2018年及以后毕业,学士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生活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人力资源处统一出具)
2、承诺书(待人力资源处上传申报人信息后,从津贴申报系统导出承诺书,发至各学院行政秘书,每个学院统一提交一份即可,不在威教师单独提供。)
3、国外高校毕业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电子版,仅限最高学历、学位在海外取得者)
4、申报人基本信息统计表(电子版)
根据申报系统上传要求,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均要求为JPG相片格式,小于500K。以本人姓名做为文件夹名,内部文档命名方式如下:01海外学历证书、02海外学位证书、03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四、时间安排
1、12月6日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人力资源处;
2、人力资源处为所有申报人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并上传相关材料;
3、校区将于12月7日-9日进行公示;
4、申报者本人于12月12日到各学院行政秘书办公室在承诺书上签字并按手印;
5、人力资源处将于12月13日在津贴申报系统提交承诺书和公示照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令宏
联系电话:5687008
附:2022年度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人基本信息统计表.xls
人力资源处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