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聘用合同是教职工与校区建立聘用关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是教职工考核、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为规范人事管理,促进教职工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4]652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聘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发[2017]89号)的相关规定,校区拟开展岗位聘任及聘用合同的续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任工作
各单位按照学校指导意见及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组织专任教师、工程实验及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岗位聘任工作,确定每个人员的教师类型(仅专任教师),并将结果报到人力资源处。
二、合同续签工作
(一)聘用合同的签订范围
1. 2021年12月31日前入职的非预聘制人员且以前聘用合同期限未签至退休之日的人员;
2.长准聘教师仅需签订聘用合同,无需签订岗位约定书(由校区另行组织签订)。
(二)聘用合同书的填写说明
1.封面的填写
(1)编号:为受聘人员的(旧)工号。
(2)受聘人员(乙方):填写受聘人员身份证上的姓名。
2.受聘人员基本信息的填写
(1)姓名:须与封面姓名保持一致,均为身份证上的姓名。
(2)出生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3)联系电话及住址:均填写常用电话及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应准确有效,以确保能联系到本人、能接收到信件。
3.聘用合同期限的填写
(1)根据有关文件,对“在本校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学校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可按第(二)项执行。除此之外的人员合同期限一律按第(一)项执行,合同期限为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聘用合同期限按第(二)项执行,仅指甲方和乙方的人事关系聘用到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岗位聘任期限,乙方岗位仍执行校区三年一聘的规定,即所聘岗位三年期自然终止,需重新竞聘上岗。
(3)2014年1月1日以后入职的预聘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待校区组织的聘期考核完成之后再行签订聘用合同。
(4)上次合同签订至退休之日的人员,此次无需签订聘用合同,但仍需签订岗位约定书。
4.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的填写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处,按受聘部门对应填写所在部门全称,院系需具体到二级单位,如海洋工程学院船舶工程系。
(2)“从事_______岗位的工作”,岗位类型包括管理、双肩挑、专任教师(教学为主型)、专任教师(教学与科研并重型)、专任教师(科研为主型)、辅导员、专职科研、专业技术(工程实验)、专业技术(图书资料)、专业技术(新闻出版)、专业技术(心理咨询)、专业技术(卫生技术)、专业技术(会计审计)、专业技术(其他)、工勤。其中,“双肩挑”指全职在职能部处及直属单位工作的专任教师。
(3)“编制属性”为事业编制。
5.聘用合同书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的填写
(1)若无其他约定,请在合同本条款预留的空白处填写“无”。
(2)如果受聘教职工和其所在单位认为在本合同已规定的条款之外还有必要进行其他约定的,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并经校区审定通过,可将约定内容填写至此处。
6.关于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
(1)“甲方盖章”处,盖校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盖校区校长名章。校印和校长印由人力资源处对合同书审核后统一加盖。
(2)“乙方(签字)”处,由受聘人员签字。
(3)“ 年 月 日”统一填写为2023年1月1日。
(三)岗位约定书的填写
1.岗位设置和聘期的填写
(1)“所属部门”:填写乙方所在单位的全称,院系具体到二级单位,与聘用合同书相一致。
(2)“岗位类别”:应与聘用合同书的填写保持一致,包括管理岗、双肩挑、专任教师、辅导员、专职科研、专业技术(工程实验)、专业技术(图书资料)、专业技术(新闻出版)、专业技术(心理咨询)、专业技术(卫生技术)、专业技术(会计审计)、专业技术(其他)、工勤。
(3)“教师类型”:由专任教师岗人员填写,教师类型选填“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
(4)“职务”按乙方现任实际职务填写,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岗位人员填写管理职务(须为校区党委组织部认定的中层领导职务)或职员职级,工勤岗位人员填写技术等级。
(5)“聘期”指岗位的聘任期限,一般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2025年12月31日前退休,则到退休日期止。
2.岗位职责和目标
各单位应根据校区最低课时要求、基本工作量要求、绩效考核规定及本单位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制度,与乙方在此栏中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此部分是以后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定性定量地进行填写,做到有理有据。
3.其它约定:由各部门视实际情况填写。没有填“无”。
4.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章:指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公章,落款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三、其他要求及时间安排
1.填写合同书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不能涂改;岗位约定书填写完毕后,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
2.聘用合同书和岗位约定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受聘人员将合同文本填写完毕后交所在部门当场审核后签字,受聘人员所在部门对受聘人员签字的真实性负责)。
3.因公出差或病事假等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应向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处书面说明情况(包括是否认可合同内容及签订意见、时间),经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处同意后可缓签。属于缓签情况的人员应于回校工作后7日内及时补签合同。逾期不签的,视为放弃签订聘用合同的权利。
4.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各部门应于2023年4月24日前将签订好的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岗位约定书一式四份及《合同签订情况汇总表》、《2023-2025聘期岗位聘任申报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人力资源处。聘用合同书加盖校区印章后再返还受聘人员。《聘用合同书》(包括岗位约定书)既是校区与受聘人员确立人事关系、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是日后处理人事争议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认真对待。
联系方式:5687398 龙老师
人力资源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