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现转发威海市《2021年度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受理审核工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相关文件及公告要求,校区2018年(含)以后入职,从事科研、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岗位编制内人员可申报生活津贴。
一、申报范围
1、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的编制内从事科研、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2、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的编制内从事科研、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3、三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3年的编制内从事科研、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
其中硕士要求为2018年及以后毕业,学士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生活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电子版,按照证明模板自行打印后于11月23日到调配办公室H223室审核盖章)
2、《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电子版,包括岗位约定书,仅限初次申报人员提供,再次申请人员无需提供)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证明(电子版,仅限最高学历、学位在海外取得者)
4、申报人基本信息统计表(电子版)
根据申报系统上传要求,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均要求为JPG相片格式,小于500K。以本人姓名做为文件夹名,内部文档命名方式如下:01聘用合同、02聘任合同、……、09聘用合同、10岗位约定书、11岗位约定书、12海外学历证书、13海外学位证书、14海外学历学位证明、15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
四、时间安排
1、11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至指定邮箱;
2、校区将于11月25日至11月30日进行公示;
3、申报者本人于12月1日到人力资源处师资办公室(H223室)在承诺书上签字并按手印;
4、校区将于12月2日在系统提交承诺书和公示照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令宏
联系电话:5687008
邮箱:hr@hitwh.edu.cn
2021年度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人基本信息统计表.xls
人力资源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