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外人员申报2020年度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的通知
编辑:人力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全体人才派遣及劳务派遣人员:

根据《关于深化提升威海英才计划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威发〔201822号)《关于印发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89号)《威海市乡村振兴人才激励政策十二条》(威人组发〔20197号)等政策规定,2020年度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1113日启动,123日前结束。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博士后研究人员:2018年以来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项目研究的博士后人员,完成中期考核合格或期满考核合格出站,可申领当年度12个月的生活津贴。

2.博士、硕士研究生:2018年以来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类企业,名单见附件1,下同),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须为2018年及以后毕业。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截止到20201130日)。

3.本科毕业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截止到20201130日)。

三、津贴标准

1.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

2.教育系统录(聘)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3.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全职在威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

四、申报材料

1.就业人员须提供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申请表(附件2)、与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0207月—10月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需加盖银行公章。

2.首次申领的就业创业人员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3.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提供中期考核表或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博士后证书);博士后进站(基地)介绍信或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等。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才派遣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按文件要求把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在20201123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到邮箱whytl1@126.com,威海市才富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将统一为员工进行申报,逾期未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想再次申请,可于2021年度再行申报。

才富人才咨询电话:0631-51838330631-5866933

附件:2020年度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申请表.docx

                                             人力资源处

威海市才富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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