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青年拔尖人才”选聘工作的通知
编辑:人力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青年拔尖人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拥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所从事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并获得同行专家学者的认可,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2.年龄要求:申报“青年拔尖人才”教授岗位人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1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青年拔尖人才”副教授岗位人选,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1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其他要求

1.各单位在考核评价过程中要将人才培养中心任务落到实处,校内申报人自任现职以来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校外申报人须在入选后首个聘期内完成担任至少一年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工作并考核合格。

2.根据《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认证及退出管理条例》(哈工大本〔2017207号),本次选聘工作要求校内申报人于申报副教授职称前通过准入考核,申报教授职称前通过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校内申报教师的准入考核是否通过可联系教务部门。

二、相关待遇

1.学校为“青年拔尖人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标准如下:教授岗位30-100万元(工科类不超过100万元,理科类不超过60万元,人文社科和经管类不超过30万元);副教授岗位20万元。

2.学校为校外入选者提供安家费,其中,教授岗位安家费40万元,副教授岗位安家费20万元。

3.校外优秀申报人入职后,符合要求的,可优先推荐评选“泰山学者”。

三、相关要求

1.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五唯”倾向。各单位要在评审、推荐过程中,本着对学校发展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各基层党组织须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把关,并提出推荐意见。

3.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请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报人按照《材料要求》(附件1)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2.请各单位于1120日(周五)17:00前,将申报人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报送人才办(主楼224C)。材料一经提交,不得变更。

3.校区讨论通过后提交本部评审,评审结束后,学校将进行公示。

 

联系人:宋森森

  话:0631-5687501

  箱:rencaiban@hitwh.edu.cn

 

人力资源处  

20201113

 

    附件:所有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