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19年春季辅导员招聘公告
编辑:人力资源处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7日

根据工作需要,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能够自觉遵循“四个服务”,自觉坚定“四个意识”,自觉树立“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身心健康,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4.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高水平大学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均取得相应学位;

5.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6.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7.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198911日以后出生);

8.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组织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次招聘的各项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负责本次招聘中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招聘程序

1、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9617-2019630日。

2、应聘人员请将应聘申请表(附件1)发至招聘邮箱hr@hit.edu.cn,邮件及附件名称均按“姓名+学历”的方式命名。

3、学校将从专业相关性以及应聘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应聘者中根据学习经历、实践经历等按照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1:5且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1:1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进入笔试名单的应聘人员,需根据通知时间携带应聘申请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干部任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人力资源处进行复核确认,复核时间为201978日。

4学校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笔试时间为201979日,具体地点、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201972日在学校主页http://www.hitwh.edu.cn)发布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5、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辅导员岗位专业知识等。笔试结束后须参加心理测试。

6、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面试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学校主页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7、复试:根据笔试及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名额与复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选。

8、确定拟聘人选: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最后的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方式

根据国家及学校关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薪酬标准及福利待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考核合格继续执行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管理。

五、相关说明

1、笔试、面试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者不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2、应聘人员报名时,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3、参加笔试、面试时须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以备查看。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招聘程序,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者,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5、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自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起1个月以内报到,其他人员自通过学校审批之日起3个月以内报到。

6、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7、应聘条件中“主要学生干部”指校(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校(院)团委(团总支)学生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需由原毕业学校团委或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哈工大(威海)人力资源处    龙老师:0631-5687398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人力资源处

                                            2019617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2019年春季辅导员应聘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