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校本部《关于关于开展2016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根据《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6〕1号),现将我校2016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3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宝钢教育奖评审表》(附件3),不得更改表格样式。《评审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电子版发送至hr@hitwh.edu.cn。
2.《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教师的事迹应用具体的事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
3.有教务处出具的近3年授课学时数证明(附件4)。
三、名额和申报时间
校本部2016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名额为5名,其中可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请我校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并于6月21日(周二)前将《评审表》、相关佐证材料各一式一份及近3年授课学时数证明报送师资办公室(H223室)。
联系人:宋森森
电 话:5687008
相关附件:
人力资源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