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春季学期博士学位资助费的通知
编辑:人力资源处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0日

各相关教师:

2016年春季学期博士学位资助费发放工作已经启动。凡经学校批准攻读博士学位且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职工攻读学位暂行办法》校人发[2012]91)规定,同时学位档案已经归档者均可申请。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并按时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学位资助费申请表》,各单位行政秘书负责本单位申报工作并统一于520下班前报送材料至师资办公室(H223)。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学位资助费申请表

 

联系人:宋森森

  话:5687008

 

人力资源处  

201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