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相关人员:
我校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从即日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范围包括: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辅导员等专业技术岗位。
2、专任教师应按照本聘期所聘任的教师类别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跨类别申报。
3、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参照文件:
(1)专任教师:《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师职务聘任条例(2015年暂行版)》(引导条件非申报的必要条件)
(2)工程实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工程实验人员职务聘任条例》
(3)辅导员:《哈尔滨工业大学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及补充说明
(4)其他:《哈尔滨工业大学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基本条件的暂行规定》,其中学历资历要求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师职务聘任条例(2015年暂行版)》相应级别职务标准执行。
4、凡与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相关的评审和参评人员,请按照本通知的时间安排妥善安排自己的工作日程,以便能够参加各项工作。
5、各参评人员必须坚守基本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按照《关于申报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材料填写说明》如实、规范地填写个人材料,诚信为本,文责自负。若出现不讲诚信、学术造假等问题,将取消其资格。
6、各单位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报名,并如实为相关人员出具证明材料。
7、各单位领导及教授会须按照条件初审材料,符合申报条件者方可进行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到学校。
8、辅导员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到学校。
9、凡是经基层单位审查合格并公示完毕后报到学校即算参加评审一次。
10、破格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高级工程师职务者,申报资格以教学委员会认定为准。
11、2012-2014年连续参加评审而未获通过者,本年暂停一次申报。
12、各单位行政秘书按照《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时间安排》,将本单位参评人材料统一提交到人力资源处师资办公室(H223)、电子版材料统一发指定邮箱。相关材料包括:《2015年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电子版)、《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2015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次数和编制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材料》(纸质版原件2份、PDF电子版)、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机密材料、学位证、毕业证除外)、PPT。
13、评审费(正高级300元/人、副高级230元、中级160元/人)各单位收齐后统一汇款或转账至学校对公账户(尾号1364),同时注明“单位名称+2015评审费”。
14、答辩要求为申报高级职务者个人陈述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申报中级职务者个人陈述3分钟介绍+回答评委提问2分钟。
15、请符合评审条件的参评人提前准备好PPT(以参评人姓名命名)发本单位行政秘书,各单位统一将PPT于11月20日15:00前发指定邮箱,过期不候。
16、相关单位咨询电话:
教 务 处: 5682036 研究生处:5687145 科技发展处:5687011
人力资源处: 5687008 图 书 馆:5687498 学生工作处:5687637
17、指定邮箱:hr@hitwh.edu.cn
18、相关材料: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
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地 点 |
11月1日 星期日 | 启动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
|
11月2日—10日 星期一—星期二 | 各单位组织报名、初审、公示 其中:11月5日各单位提交《2015年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电子版)供教务处、研究生处统计申报人课程评估效果 |
|
11月11日 星期三 | 各单位提交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 包括:《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报名表》、《2015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次数和编制情况统计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 H410 |
11月12日—16日 星期四—星期一 | 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发展处、人力资源处等相关部门审查材料 破格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高级工程师职务者资格认定 | H410 |
11月17日 星期二 | 评审专家复查材料 | H410 |
11月18日—19日 星期三、星期四 | 公示合格参评人名单及材料 | H320 |
11月20日 星期五 | 公布答辩安排 各单位统一提交合格参评人PPT |
|
11月21日 星期六 | 学术委员会及各学科评审小组全体成员会议 各学科评审小组评审 | 2号会议室 |
11月22日 星期日 | 学术委员会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 2号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