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我校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审工作从即日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审范围包括: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编辑出版、辅导员等专业技术岗位。
2.专任教师应按照本聘期所聘任的教师类别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不得跨类别申报。
3.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参照文件:
(1)专任教师:《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师职务聘任条例》
(2)工程实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工程实验人员职务聘任条例》
(3)辅导员:《哈尔滨工业大学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及补充说明
(4)其他:《哈尔滨工业大学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基本条件的暂行规定》,其中学历资历要求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师职务聘任条例》教学科研型相应级别职务标准执行。
4.凡与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相关的评审和参评人员,请按照本通知的时间安排妥善安排自己的工作日程,以便能够参加各项工作。
5.各参评人员必须坚守基本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按照《关于申报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审材料填写说明》如实、规范地填写个人材料,诚信为本,文责自负。若出现不讲诚信、学术造假等问题,将取消其资格。
6.凡是经基层单位审查合格并公示完毕后报到学校即算参加评审一次,破格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高级工程师职务者,以教学委员会资格认定为准。
7.2011-2013年连续参加评审而未获通过者,本年暂停一次申报。
8.各单位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报名,并如实为相关人员出具证明材料。
9.各单位领导及院教授会须按照聘任条件初审材料,符合申报条件者方可进行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到学校。
10.辅导员由学工处负责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到学校。
11.各单位行政秘书按照《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时间安排》,将本单位推荐人材料,包括:《2014年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电子版)、《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2014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次数和编制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审材料》(纸质版原件2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机密材料、学位证、毕业证除外)按要求统一提交到人力资源处师资办公室(H223),电子版材料以院系为单位发送至hr@hitwh.edu.cn。
12.评审费(正高级110元/人、副高级90元/人、中级70元/人)各单位收齐后统一交至研究院二号楼的中国工商银行以现金汇款或转账形式汇学校对公账户(尾号1364),将现金交款单或转账单交到人力资源处师资办公室。
13.相关单位咨询电话:
教 务 处: 5687933 研究生处:5687145 科技发展处:5687011
人力资源处: 5687008 图 书 馆:5687498 学生工作处:5687637
14.相关材料: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审材料
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地 点 |
11月1日 星期六 | 启动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 |
11月5日 星期三 | 各单位提交《2014年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电子版) 注:教务处、研究生处统计申报人课程评估效果 | |
11月5日—13日 星期三—星期四 | 各单位组织报名、初审、公示 | |
11月14日 星期五 | 各单位提交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 包括:《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报名表》、《2014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次数和编制情况统计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评审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评审费交款单 | H410 |
11月15日—19日 星期六—星期三 | 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发展处、人力资源处审查材料 | H410 |
11月21日 星期五 | 破格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高级工程师职务者资格认定 评审专家复查材料 | H410 |
11月24日—25日 星期一、星期二 | 公示合格候选人名单及材料 | H410 |
11月27日 星期四 | 学术委员会及各学科评审小组全体成员会议 各学科评审小组评审 | 2号会议室 |
11月28日 星期五 | 学术委员会评审 | 2号会议室 |
11月28日 星期五 | 公示评审结果 |